旗财政局六项新规定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中国敖汉网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 张锦川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9日 06:09:25
为了进一步改进财政机关工作作风,优化财政机关为全旗经济发展服务的环境,按照旗政府关于“企业评议部门”活动的要求,旗财政局进一步明确五项新规定。
一是公开所有服务项目及工作流程。将财政局机关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责、各项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及联系地点、方式、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财政收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申请、股室指标下达情况通过财政网站、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机关业务查询导航系统进行公开,为各企业提供便捷、明了的办公环境。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对企业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对所提办理事项,按政策法规认真处理。企业办事人员对政策、法规不理解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做好制度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三是强化服务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来机关办事人员,所询问的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按机关工作规则和机关制度积极为其办理。对所提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来办事人员,并引导其与具体负责人员接洽。
四是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企业所托办理事项,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分管领导按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四个时限等级签批办理:A级,为当日办结;B级,为三日内办结;C级,为一周内办结;D级,为两周内办结。不能如期办结的,主办人要向签批领导说明情况,允许后方可逾期。
五是注重办事效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上述规定,人为给企业设置障碍,“不作为、乱作为”或出现吃“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按照局机关工作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是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廉洁行政。扩展监督渠道,通过网站、监督员座谈会、企业座谈会、服务对象测评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层面的意见。对存在不廉洁行为的股室中心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当年不得评优;对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优,两年内不晋升职务,并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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