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交通局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敖汉旗人民政府 来源:交通局   责任编辑: 郑金祥   发布日期:2010/2/5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春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敖汉旗交通局采取六项措施,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民工工资发放监督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发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
    二是完善措施,加大监督。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要求列入施工合同条款,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约定。旗交通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对已经支付的工程款,要求各参建单位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三是把长期拖欠民工工资、影响不良的施工单位,列入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以后禁止进入我旗公路建设市场。
四是积极与劳动部门配合,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得到兑现。
五是积极与人民法院配合,使农民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六是设立监督机制。为有效监督各参建单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交通局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农民工的监督投诉。
    目前,参与我旗公路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的工资都基本得到兑现,确保全旗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