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敖汉旗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点击次数:512
内容概括
正文
宫玉龙委员:
您在政协敖汉旗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合乡并镇后原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投入和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05年年末,我旗实行机构改革,进行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9个乡镇苏木撤并到15个,并成立了两个办事处。撤并后,原乡政府所在地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在管理和服务上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旗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也采取了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投入、项目支撑等一系列措施予以扶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今后旗政府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通过产业政策进行扶持。
几年来,随着旗乡两级财政收入状况的不断好转,旗乡两级财政用于扶持农牧民发展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农牧民增收致富。今后,旗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各地的实际,确定各地区农牧民群众增收的重点项目,整合财政、信贷、项目等资金,予以重点倾斜,并在工作中注重新老项目统筹兼顾,使这些地区的农牧民群众在旗乡村三级的共同扶持下尽快富起来。
二、将原乡政府所在地行政村纳入“整村推进工程”项目村。
从2001年开始到2007年末,我旗已有95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工程”,这当中也包括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贫困村。因此,对于撤并村后原乡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只要符合贫困村标准的,经逐级上报批准,仍可在原行政区划内列入整村推进工程项目村,按现行扶贫政策给予扶持。
三、加强治安管理。
自去年以来,旗公安部门深入开展了“三基”工程建设,“三基”建设重点之一是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通过建立警务室,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层安全防范、治安管控与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实现基层工作社会化。对于合乡并镇后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无派出所的地区,本着经济适用、贴近实战、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选点、合理布局,建立1-2个农村警务室,每个农村警务室配备1-2名民警和治安员,负责维护该地区治安秩序。在创新警务模式的同时,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网络建设,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各乡镇苏木政府也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成立治安巡逻队和治安信息员,派出所民警经常进行巡逻,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给当地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关于提案中涉及到的原大甸子乡政府所在地大甸子村的建设与发展问题。
(一)关于卫生院、信用社的撤并和保留问题
大甸子卫生院不予撤并继续保留,而且今年将加大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由于大甸子信用社揽储业务不足以维持业务经费开销和人员工资,旗信用社决定撤销。
(二)关于拉动经济发展问题
2007年末,宝国吐乡政府研究决定将投资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鑫马铸件有限公司”落户在大甸子村,今年3月份已开工建设,10月份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既能拉动本地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又增加了劳动力就业岗位,对加速大甸子地区的经济发展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三)关于从事服务业的税收和工商管理费等问题。
乡政府将积极同有关部门协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给予优惠。
(四)关于街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场问题。
乡政府将组织城管队,协同所在地的村委会对公路两旁乱堆乱放、垃圾杂物乱倒乱扔、马路市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环境卫生问题将得到综合整治。
联系人:尉洪峰
电话:4321538
敖汉旗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提案 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