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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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敖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邢和平
“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是民政工作基本职能,民政部门作为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职能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敖汉旗实现“三个转变”,推进“三化互动”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敖汉旗位于赤峰市东南部,全旗辖15个乡镇苏木2个办事处,237个嘎查村(居)委会,总人口6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9万,农村牧区人口51.3万(含牧区人口4800人)。土地总面积83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8万亩,土地贫瘠,工业基础薄弱。2007年,全旗农牧民人均收入3557元,属国家重点扶持旗县。全旗现有各类民政对象59354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52292人,重点优抚对象3661人,五保供养对象2331人,三民精简退职人员1070人,全旗民政对象总数占全旗总人口的9.8%。全旗民政机构设置有局机关、事业单位光荣院、殡葬管理所、救助站各一所,设置乡镇民政办16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16处,农村牧区敬老院17所。福利彩票投注站22家,管理民间组织22个,协助管理社会福利企业11家。
二、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我旗民政工作认贯彻落实自治区、赤峰市各项工作部署,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努力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紧紧抓住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这条主线,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做实“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得到加强和完善
一是完成农村牧区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按照区、市工作要求,我旗连续三年启动农村牧区低保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扎实推进。在工作中,我们采取成立旗乡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培训旗乡村三级工作人员,下派工作组,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属地管理,分类施保、提高保障线、落实补助标准等项措施,有效的推进了工作进程。二是加强城镇低保规范化建设,完成城镇低保提标增补任务。针对物价涨幅较大等实际,我们把城镇低保分类提标和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从2008年1月开始,我们提高城镇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线,由2007年的人均145提高到165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提标20元,落实了食用油等价格补贴政策。2008年,对全旗7313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全年低保金和补贴资金1281万元,发放率达100%。三是严格救灾救济操作规程,着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能力。四是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提高供养水平。对全旗849名集中供养和1482名分散供养对象发放供养经费267.1万元,人均同比2007年增幅200元。同时,我们以落实国家“霞光计划”项目为契机,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旗投入资金187万元,对6所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新建院民宿舍1136平方米,改扩建院民宿舍2040平方米。极大地改善部分敬老院老人生活居住条件。五是启动城镇医疗救助,规范城乡各项救助措施。在认真总结以往医疗救助工作基础上,出台政策,启动城镇医疗救助,进一步规范城乡各项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城乡弱势群体医疗困难。六是完成贫困大学生救助任务。投入资金13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200名。
(二)优抚对象相应得到政策落实
以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制度,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为工作重点。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6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旗在乡老复员军人月补助标准280元,每月提高58元,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每月增长20元,同时将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畴。我旗有2065名重点优抚对象和281名老复员军人遗属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全旗筹集并下拨解“三难”资金200余万元,着力缓解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和医疗难。
(三)保障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的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等项工作制度,组织民政局、旗委组织部、党校等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嘎查村委会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嘎查村干部综合素质。认真开展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的“五型”社区建设活动,努力打造“关爱在社区,服务零距离”的社区品牌。
(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为重点,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企业与残疾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执行,保证残疾职工上岗率,保证残疾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得到有效落实,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100元。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我们认真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登记民间组织22个,妥善处理边界纠纷3起,完成地名信息软件升级工作,完成敖汉旗城区地名图出版发行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4201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5人次。筹集资金57万元,修建殡仪馆道路,改善殡仪设施,购买殡仪用车,极大地完善殡仪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救灾资金偏少,需救助人口增多的矛盾较为突出。由于2008年我旗遭受严重旱灾,各类农作物大幅度减产,造成全旗需救助人口增多。据初步统计,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的冬令时段,全旗缺粮人口58668人,缺粮440万公斤,需救济人口56036人,需救济粮420万公斤,如果每公斤粮按1.60元计算,需救灾资金600万元。冬令时段全旗通过劳务输出、互助互济等办法可解决部分群众缺粮问题,但至少需国家救济300万元才能解决群众冬令时段缺粮问题。
(二)全旗贫困人口多,需救助人数多,财政匹配资金压力大。由于我旗自然条件差,财政收入较低,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加强,民生领域投入逐年加大,旗财政支出越发沉重,恳请上级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民生领域的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我旗人口多,贫困面较大,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严重滞后,我们计划加大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完善救灾储备库建设,建立福利院及儿童救助中心等项目,但由于财政困难,难以实施。
四、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党政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领导、协调和社会响应机制,主要领导经常、主动了解民政工作情况,指导帮助民政工作,并认真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民政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适时召开由各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并注重调动民政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打基础。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上级要求,大力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的要求,认真安排好灾害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抚恤补助所需的资金。2008年对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第人每月又提高补助20元,筹资100万元,重点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通过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生活权益。
(四)提高队伍素质。从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工作队伍出发,多渠道吸纳社会人才,充实民政干部队伍,配齐配强16个乡镇苏木(办事处)民政干部,不断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同时,加强理论和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改进和加强民政工作队伍的作风建设,千方百计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民政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五)注重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民政业务工作制度,特别是加强各类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继续推行民政资金发放“一卡通”,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操守和行为,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措施落实,从根本上助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