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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峰在全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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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托政府采购平台 阳光配置公共资源

 

——旗政府旗长黄彦峰在全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上的发言

 

  近年来,敖汉旗委、旗政府一直把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源头防腐的重要抓手,实现阳光政务的有效载体,强力加以推进。通过纪律保障、制度规范、完善机制等有效措施,使政府采购成为全旗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公开化的新平台,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引擎,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一)纪律保障,推动凡购必采。把财政性投资各个项目一并纳入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这势必会削弱部门权力,开始推行就会遇到很大阻力。为此,旗委、旗政府在建立政府采购中心之初,就提出了“凡购必采”的要求。为真正让部门“交权”,主要采取两项措施实施源头控制:一是政府拨款控制。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如果实施部门不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政府不予拨付。二是纪律控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发改、采购中心等部门联合编写《政府采购目录》,按照“凡购必采”的原则,将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等诸多领域投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平台,覆盖交通、城建、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教育、卫生等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凡属目录所列事项,各部门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运行,不得自行采购。采购目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7年的实践,敖汉旗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由旗直单位拓展到乡镇,从只负责财政预算内资金的采购,延伸到了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预算外资金的采购。
  (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透明。在采购中,敖汉旗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在采购程序上,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等采购信息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赤峰日报、敖汉旗政府采购网站等多家媒体上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大监督力度。每次采购招标从资格预审、抽取评审专家到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组织验收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有关部门都到现场监督。在硬件建设上,在评标室和开标会议室安装了电子监控,在开标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建立独立评标室、专用报价箱,实现评委独立评标,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在评标专家确定上实行评委保密制度,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确定评委,抽取的评委人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不与投标人见面,并实行电脑抽签决定唱标或谈判顺序。完善了采购资金公开系统,全旗各项采购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进行查询。通过上述举措,建立起“纪检财政监督、用户单位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内部制约监督”相结合的全面监督机制。正因为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中标与未中标的供应商都能欣然接受开标结果。如2007年金陶公司1000T/日选厂设备采购,4批设备涉及30个品种,采购额达3100万元,来自全国各地30多家厂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其中,辽宁省朝阳北方振动机械公司曾两次前来参加谈判,虽未成交,却心悦诚服地接受了结果,并对敖汉旗政府采购平台表示赞许。
  (三)改革创新,完善评标机制。政府采购中的评标环节,一直是决定采购进程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历经7年的探索,敖汉旗在政府采购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评标机制,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如工程类采购因资金量大、公共资源占有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焦点。工程类评标先后探索了合理低价评标法、经评委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目前实行的是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即提前确定合理工程造价(即最高上限中标价),严把资格预审关,确定合格投标人,评审投标文件,确定合格抽签人,抽签决定中标人。这一做法,有效杜绝了人为干扰,投标人只要符合资格要求均有机会参与竞标。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实施以来,政府投资的所有工程类项目没有出现一起上访告状及违法违纪事件,得到社会的认可。
  (四)制度规范,确保廉洁采购。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源头治腐的根本举措,要想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必须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形成一整套刚性制约制度。敖汉旗坚持以制度管人管钱,先后出台了《敖汉旗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敖汉旗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敖汉旗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10余项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采购的各个环节,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主要成效及几点体会
  7年来,敖汉旗的政府采购从最初完成采购预算814万元,到2010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3,172万元,年平均增长64.3%。累计完成采购预算129,31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0,096万元,节约资金19,22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4.9%。既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又保护了干部,可以说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敖汉旗实施政府采购的历程说明,公共资源在市场机制下配置,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提高政府资源使用绩效的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领导重视是前提。实践证明,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绝不能干预,绝不能插手,更不能搞批条子、打招呼等小动作,该交给市场做的一律交给市场。在日常工作中,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向政府采购工作倾斜,搞好标准化的评标室、网络平台、监控设备等硬件建设,配强专业人员,有关领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
  公开透明是关键。让交易在阳光下进行,是预防腐败最有效的途径,公共资源的配置也必须实施阳光操作。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凡是公共项目都必须政府采购、必须阳光操作、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所有公共投资项目招标、实施、进展等情况,都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没有发生一起未经公开而私自采购的情况。
  部门配合是基础。首先是执法、执纪、监督等部门相互配合,每年旗政府都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掩盖,对违纪人员处理毫不手软。其次是业务部门的配合,项目实施较多的水利、交通、建设、教育、文化等部门全部主动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特别是近年来我旗实施的一系列民生工程,如通村油路、橡胶坝建设、校安工程、廉租房建设等工程,通过政府采购既节约了大量资金,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经过7年的实践,我旗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资源配置和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秉承公开透明原则,不断巩固成果,完善措施,创新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再上新台阶。